中国经济网北京4月20日讯 国务院总理李克强4月19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图书馆法(草案)》,决定将草案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
会议指出,发展公共图书馆事业,是完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重要内容,可以促进全民阅读,更好满足群众精神文化需求,提高全社会科学文化素质,助力创新型国家和学习型社会建设,传承和弘扬包括中华传统优秀文化在内的人类文明成果。
据中国经济网文化产业频道记者了解,草案明确了政府加强公共图书馆建设的责任和鼓励社会力量参与的要求,并对公共图书馆运行管理制度、应当承担的服务功能和加强数字资源建设、实现线上线下融合等作了规定。